2007年1月1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抬价买赝品 私分差额金
梁通行 蓝锋

  近日,包阿慧被台州市路桥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。
  2004年四五月间,时任台州市翰丰文物公司总经理的包阿慧,欲为公司购买文物用于展览。他从陈荣通(已判刑)处得知李某有一只清乾隆年代的青花斗彩花瓶(赝品),并谈定价格为20万元后,遂与陈荣通合谋将该花瓶价格抬高到32万元,由公司购入。包和陈将12万元差价予以私吞。